罗夏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罗宾逊的妻子并不知道他在沉睡镇,以为他周末在洛杉矶开会,暂时没有其他线索。”

    女警官杰西卡抬起头,突然说道:

    “这么看来,那就是下半身的问题喽?”

    罗夏扭过头看着杰西卡,有些不解。

    杰西卡眨了眨眼睛,解释道:

    “如果一个男人,在周末去向问题上撒谎的话,那肯定是下半身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罗夏点了点头,“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这时,布莱恩将证物袋递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警长,这是一颗很大的子弹,我比对过市面上所有流行的枪械,没有发现可以匹配的。”

    罗夏接过证物袋,举到眼前看了看。

    “这铅可真是不少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
    布莱恩说,“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型号的子弹,警长你知道什么新式枪械使用这种子弹吗?”

    罗夏摇了摇头,说道:

    “不是新式枪械,应该是老式的。”

    “老式的?”

    布莱恩不解地问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罗夏点了点头,“这种含铅量的子弹即便生产出来,也无法在现在的枪械上使用,只能是老式枪械。”

    杰西卡凑了过来,接过证物袋仔细地看了看,“这个很有可能是在“夏普斯步枪”上使用的子弹,我的祖父曾经有一把,他管那把枪叫做“屠马者”,能在500码以外打死一匹野马,是现在很值钱的古董枪。”

    夏普斯步枪(sharps)?

    罗夏眯起眼睛,这种型号的步枪在山姆国南北战争时,常被当做狙击枪来使用,是后装纸壳弹步枪里的佼佼者。特点就是后装、外置火帽、击锤击发、纸壳弹,子弹可以手工生产,精度很高,加上瞄准镜后可以作为狙击枪,威力巨大,在当时一枪可以撂倒一头野牛。缺点则是步枪本身非常沉重,开枪时会喷出浓烟,并且每次开完一枪后都需要至少5秒才能重新上弹。

    他望向布莱恩,问道:

    “你找到弹壳了吗?”